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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7 17:22:51 股吧网页版
黄河旋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8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
露监管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
管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贵部于近日出具的《关于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69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旋风”或“公司”)委托,对黄河旋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我们对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核查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审计意见的强调事项段。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以及内部
控制审计意见中含有强调事项,具体为公司原控股股东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实业)利用公司印章管理缺陷,在借款活动中将公司以共同借款人等身份加盖印章,导致公司涉案涉诉。公司现控股股东许昌市国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产投)已提供资金偿还部分本息,黄河实业和许昌产投分别承诺承担此类债务还款责任。

请公司:(1)补充披露黄河实业利用公司印章申请的借款的具体情况,逐项列示各借款合同的借款方名称、签订时间、本金、利息、期限、合同约定公司的权利义务、所借款项的实际使用主体、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截至目前相关借款的偿付情况以及公司代为偿付的情况,并结合前述内容说明是否构成公司对黄河实业的违规担保、是否存在黄河实业变相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2)补充披露黄河实业和许昌产投出具承诺的具体内容及保障措施,并结合剩余偿付金额、偿付优先级、财务状况等,评估双方的偿付能力并说明若双方无法履行偿付义务,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影响;(3)结合公司涉案涉诉的具体情况,
包括金额、收到通知的时间、相关事项的背景及具体过程、最新进展等,说明公司前期未披露有关诉讼的原因;(4)请公司自查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并补充披露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存在上述印章使用不规范的具体原因,说明相关缺陷的整改情况以及后续如何保障印章管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请年审会计师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1)补充披露黄河实业利用公司印章申请的借款的具体情况,逐项列示各借款合同的借款方名称、签订时间、本金、利息、期限、合同约定公司的权利义务、所借款项的实际使用主体、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截至目前相关借款的偿付情况以及公司代为偿付的情况,并结合前述内容说明是否构成公司对黄河实业的违规担保、是否存在黄河实业变相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公司回复:

黄河实业利用公司印章申请的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1、经公司核实,在 2022 年 8 月起至 2023 年 12 月期间内,公司原控股股东
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自身经营需要,利用黄河旋风印章管理缺陷在其借款协议上加盖黄河旋风相关印章,黄河集团作为实际借款人,以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或担保人名义向15家债权人借款2.81亿元,借款利率5%-13.8%,借款合同约定期限 15 天-60 天,借款全部支付至黄河集团指定账户,并未转入公司账户,黄河集团为资金实际使用主体。

2、公司自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并调取到《民事起诉状》后,知悉上述借款事项。经公司排查核实,公司从未向债权人借入前述借款,上述《借款协议》签署时,公司不知情,故当时未对上述借款履行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3、截止目前,黄河集团累计已偿付金额 2.26 亿元,剩余尚未偿付金额 0.55
亿元,已偿付 80.28%,偿付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未对其债务代为偿付。

4、公司对本次事件高度重视,为避免对公司造成影响,2024 年 3 月现控股
股东许昌产投与黄河集团协商,督促黄河集团及时处理其借款债务,同时许昌产投为其提供资金补充支持。目前借款事项均达成和解或经法院调解,同时黄河集团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承担全部此类债务责任;公司现控股股东许昌产投承
诺该类借款相关的本金、利息及其他如延期付款利息及罚息等一切可能的偿还金额均由其承担,公司未受到实际损失。故该事项未构成公司对黄河实业的违规担保、不存在黄河实业变相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2)补充披露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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