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 宁科 公告编号:临 2025-092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法院申请全资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全资子 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 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该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进入重整程序,
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中科新材重整不成功,将存在被 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将可能失去对中科新材的控制权,存在失去对子公 司的持股的风险,届时公司将无法再将中科新材纳入合并报表,对公司资产、 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目前公司仍为中科新材控股股东,对其后 续重整过程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拥有表决权及一定的决策权。此外,中科新材 重整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协同重整、按统一方案同时完成重整的整体计划 及整体安排的基础上进行,并非孤立事件。如按公司原定计划,公司能够进入 重整程序并与子公司按照统一方案同时完成重整,中科新材将仍然作为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对其实施合并。
● 子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目前仍处于预重
整阶段,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
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 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在 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但是,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 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不成功, 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 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5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 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 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 法院能否决定恒力国贸进行预重整,恒力国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
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574896408H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符杰
注册资本:叁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02 日
住 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恒泰商务大厦 18 层 1-10 办公用房
经营范围:钢丝、钢丝绳、钢绞线及其制品、钢材、建筑材料、机电产品、有色金属、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农副产品(不含食品)、五金、绳扣、生铁销售;废旧物资收购,煤炭经营,燃料油销售;煤焦油、煤焦沥青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恒力国贸 100%股权
二、子公司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具体原因及目的
(一)恒力国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报,恒力国贸对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的10,000,000 元借款已于2024 年4月 17 日逾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
定(一)》第二条之规定,恒力国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恒力国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自 2023 年 11 月至今,恒力国贸作为被
执行人涉及多起执行案件被法院立案。经法院强制执行,恒力国贸仍存在未履行
的债务,金额为 2,659 万元;最新一期案件系 2025 年 1 月 23 日立案、7 月 22
日终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可认定恒力国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综上所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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