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 宁科 公告编号:临 2025-083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石嘴山市正兴成新材料技术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石嘴山市正兴成新材料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石嘴山市正兴成新材料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兴成)将其持有的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10%股权转让至公司,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 106,000,000 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与石嘴山市正兴成新材料技
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3)。
公司未能在《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 60 个工作日内向正兴成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与正兴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正兴成同意公司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与石嘴山市正兴成新材料技术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7)。
由于公司尚未完成向正兴成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须按未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直至公司按约付
清应付款项为止。为尽早偿还债务,减少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产生的违约金费用,
公司与正兴成协商一致,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正兴成签署<债务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中科新材合法持有的位于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黄金水岸人才公寓小区面积为19,175.27 平方米的房产转让至正兴成用于抵偿公司尚未向正兴成支付的部分剩
余股权转让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与石嘴山
市正兴成新材料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债务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6)。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石嘴山市正兴成新材料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债务抵偿协议>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以及经营资金的整体合理安排等因素,并经公司慎重研究,与正兴成协商一致,同意终
止上述审议的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终
止与石嘴山市正兴成新材料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债务抵偿协议>的公告》《关于取消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2、2023-063)。
公司在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将房产过户至正兴成,在资产管理方
面存在重大缺陷。为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中科新材与正兴成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签订了《委托代持房产协议》,相关房产仍属于公司资产,在中科新材的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列示。
鉴于《债务抵偿协议》已终止,公司应将已过户至正兴成的 364 套房产产权转回,但房产产权转回需缴纳契税,因资金紧张,无法缴纳相关税款导致无法将房产产权转回。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兴成已将上述 364 套房产过户回中科新材名下,《委托代持房产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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