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5 15:31:48 股吧网页版
大龙地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管
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分公司。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 关联人如享有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四)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原则上不
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
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
之分公司与本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等);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一)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 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 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五) 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六) 存贷款业务;

(十七)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八)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九)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 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或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之分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由本制度所列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
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 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 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

4. 以上1、2 两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
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本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