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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0 15:42:11 股吧网页版
华升股份:华升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1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2
第四章 工作程序 ...... 3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4
第六章 年度报告的工作规程...... 5
第七章 附则......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提高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水平和资产质量,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深入了解和有效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并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此外,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且至少有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审计委员会成员在独立董事中提名,由成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以公司审
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审计工作组成员无需是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组织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六)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七)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
审查决定。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审计工作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以下相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审计报告或有关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审计工作组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以下几方面意见以书面议案形式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评价,并提出对其续聘或更换的议案;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和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提出意见;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四)对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负责人工作的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应当为审计委员会工作提供便利,审计委员会有权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第十四条 公司审计部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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