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5日消息(记者万玉航)8月4日晚间,两家A股上市公司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船舶)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重工)同时发布多条公告。
中国船舶公告称,公司拟开展吸收合并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有关事宜,公司股票将自2025年8月13日开市起连续停牌,并将于刊登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结果公告当日复牌。
中国重工公告称,公司拟被中国船舶吸收合并,导致公司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自2025年8月13日(即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日)开市起连续停牌,直至终止上市,不再复牌。2025年8月12日为公司A股股票最后一个交易日。
据了解,这是《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政策出台后,A股首个公告重组方案的上市公司吸收合并项目。
根据两家公司此前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国船舶将以向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其中中国船舶为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为被吸收合并方。中信证券对此次关联交易发布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指出,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中国船舶)将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船舶制造企业。
分析指出,本次交易是我国船舶工业领域的国家队、主力军之间的整合升级,也被业内认为是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深海科技”号召,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关于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将军工、海工、高端制造等国家战略性产业力量集中化的重要实践。
2019年10月,国务院国资委宣布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船集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船重工)实施联合重组。
2024年9月,中国船舶公告,中国船舶与中国重工正筹划由中国船舶通过向中国重工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此次交易中,中国船舶为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为被吸收合并方。交易完成后,中国船舶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未发生变更。
今年1月7日,中国重工、中国船舶发布公告,国务院国资委等主管部门已出具有关批复意见,原则同意中国船舶通过向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的总体方案。
7月4日晚,中国船舶披露《关于公司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公告显示,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7月4日召开2025年第8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中国船舶拟向中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的申请进行了审议。此次会议的审议结果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7月18日晚间,中国船舶及中国重工双双披露,中国船舶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