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5-047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公司”)拟以向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国船舶为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为被吸收合并方。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出具的《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42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交所有关规定,上交所对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要求公司及时提交《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以下简称“草案(上会稿)”)。
中国船舶、中国重工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落实函》的要求及时提交草案(上会稿)等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批准、核准、
备案或许可(如需)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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