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明确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保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决议与运营效率,促进公司经济及各项事业持续、稳步、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的经营活动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董事会决议有关事项,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结合公司实际,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分别负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资本运营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最高经营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七)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等方案和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八)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总经理领导公司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和法令,组织实施公司确定的各项经营管理任务,完成好分工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议;
(二)协助总经理代表公司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
取得对公司的积极支持;
(三)协助总经理组织编制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在分管范围内认真组织落实;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年度计划;
(四)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重大经营管理的决议,并严格组织落实议定事项;
(五)负责领导分管业务和部门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
(六)负责分管业务和部门员工及资金的合理调配或提出建议,组织落实公司的各项决定;
(七)协助总经理认真考核分管范围内的中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发现问题除向总经理通报外,应及时加以纠正;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中级管理人员提出任免建议;
(八)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分配方案,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实行奖惩;
(九)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召集职责的,可委托其他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召集。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起草和发布等工作。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临时确定时间。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参加成员为: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涉及具体事项需相关人员进行说明或澄清,相关人员应列席会议。
第九条 出席和列席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除会议纪要转发和约定会议传达的内容外,对其他事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对提供会议讨论研究的材料,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要在会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收回、存档或销毁。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督查,并反馈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对于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事项属于董事会、股东会权限的,应当提醒总经理办公会该事项应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
第十二条 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并做出决议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研究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目标、任务,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研究制定对公司股权投资项目的意向、评估报告、投资协议、章程、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相关方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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