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出资设立咸宁东高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及金额:
咸宁东高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咸宁东高基金”或“基金”或“合伙企业”)。
咸宁东高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湖高新”)作为咸宁东高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投资”或“基金管理人”)作为咸宁东高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事项,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参与出资设立咸宁东高基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基金尚处于筹划设立和募集阶段,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待完成募集、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后,方可开展对外投资活动,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基金拟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经济环境、行业竞争、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且投资周期较长,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管控投资项目尽调、论证等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湖投资、咸宁高新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资本”)、咸宁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产业”)共同发起设立“咸宁东高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名称为准)。咸宁东高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占基金规模的 40%;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湖投资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作为基金普通合伙人,占基金规模的 10%;咸宁资本认缴出资人民币 12,5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占基金规模的 25%;咸宁产业认缴出资人民币 12,5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占基金规模的 25%。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咸宁东高基金将重点投资新材料、先进制造、大健康、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领域的优质企业。
公司与东湖投资、咸宁资本、咸宁产业共同出资设立咸宁东高基金的事项,不构成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事项,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参与出资设立咸宁东高基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金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武汉东湖高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武汉东湖高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人代表:廖彤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5 年 10 月 28 日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道花城大道 9 号武汉软件新城 1.1
期 A8 栋(原 A3 栋)4 层 401
经营范围: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湖投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咸宁高新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咸宁高新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邹睿诚
注册资本:人民币 6,4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3-08-23
注册地址:咸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范围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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