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5-057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进行调整,取消原内控委员会,相关职责并入审计委员会,具体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
将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控委员会合并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审核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独立董事组成,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本届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王华(召集人)、金明伟、熊新华担任,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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