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4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 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 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杭州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 定不再适用。
二、关于《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对《杭 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了修 订,章程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3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修订对照表说明:
(1)下表中“修订前条文”一列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有效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2)下表中“修订后条文”一列为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其中删除的内容用“删除线”表示、新增的内容用“双下划线”表示。
(3)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及交叉索引条款序号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未单独在下表中体现。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业制度,维护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党章》(以下简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党章》称“《党章》”)《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以下简称“《党章》”)《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
订本章程。 规定,制订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第三条 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1997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500 万股,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于 1998 年 3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 8,500 万股,于 1998 年 3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上市。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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