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2025 年 9 月 16 日
大 连
目 录
一、会议议程及会议事项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 1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相关事项说明 ...... 2二、会议议案
1、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
2、关于选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时 间:2025 年 9 月 16 日 上午 9:00
地 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新安街 1 号日月潭大酒店
出席人员:股东及其代表,公司董事
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会议议程:
一、 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说明
二、 审议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
1.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 关于选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四、 宣布股东会结束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相关事项说明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注意事项宣布如下:
一、 股东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为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 9 月 9 日)登记在册,且已在本次股东会正式召开前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其中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双重身份出席会议。
三、 股东(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共同维护大会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 议案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的股东或其代表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选择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只能选择 “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意见前的方框内打“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股东(股东代理人)在进行会议登记并签到后离会未投票的,虽未离会但未投票或因涂改等原因导致所投票无效时,其所持股份数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份总数,其未投票或错投票的行为视为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网络投票结束的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 15:00,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需将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汇总后才能获得,因此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敬请各位股东参看 2025 年 9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
五、 公司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为本次会议见证。
议案一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227,758,500.01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数)5,287,707,110.75元, 2025 年半年度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515,465,610.76 元。
为了回报股东,公司拟定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
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
关于选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 年度审计费用总计 175 万元,其中财报审计费用 14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5 万元。
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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