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7:46:40 股吧网页版
西宁特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临 2025-057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公司继续履行审批程序。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表决全部同意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汪世峰先生、杨乃辉先生、王非先生及关联监事杜明先生回避表决。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基本情况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同意公司
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表决全部同意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汪世峰先生、杨乃辉先生、王非先生及关联监事杜明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已获得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认可,三名独立董事在审议过程中同意公司开展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认为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双方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通过参考可比市场价格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确保定价机制透明、合理,不存在偏离市场公允的情形;同时,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3.审计委员会意见: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原则,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资金占用及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2025年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为保障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核心经营环节的稳定开展,公司与关联方建龙集团及附属公司
发生关联交易。现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5 年 本次拟增 本次增加后

交易方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度原预 加的预计 2025 年度的
计金额 金额 预计金额

西宁特殊钢股 向关联方购买/接 建龙集团

份有限公司 受原材料、物资、 及附属公 1,187 28,050 29,237
产成品、劳务等 司

合计 - 1,187 28,050 29,237

注: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十届十次监事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青海国投及附属公司、西矿集团及附属公司、建龙集团及附属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25,861万元,其中预计与建龙集团及附属公司关联交易总额为69,780万元(含购买原材料、物资、产成品1,187万元),公司已履行披露义务。本次新增加建龙集团及附属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8,05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集团”),成立于2006年12月,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4号楼,法定代表人:张志祥。经营范围:对钢铁、化工、煤气、机械、汽车、船舶、黑色金属采造业、有色金属采造业领域内的实业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