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 2025-060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2024 年 7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解除职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期修订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将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 为“股东会”,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的内容,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的表述并部 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于删除 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在 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条为维护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第一条为维护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 司”或“本公司”)及其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
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订本章程。
2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青海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青体改 公司经青海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青体改[1997]第
[1997]第 039 号文件”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 039 号文件”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青海省工
立,在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6300001200807。 6300001200807。2016 年 1 月 21 日,经青海省市场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准 , 公 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6300002265939457。
3 第三条公司于 1997 年 9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第三条公司于1997年9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00 万股,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00 万股,于 1997 年 10 月 15
于 1997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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