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8月29日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修订)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8
第五章 董事会...... 26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第七章 公司董事的资格和义务...... 41
第八章 党委...... 41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2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46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7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9
第十三章 附则...... 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公司(或者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中国境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
〔1994〕140 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发起人为: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 1995 年 4 月 14 日在中
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2017
年 2 月 8 日,公司对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进行“三证合一”登记,合并后的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416029816。
第三条 经国家体改委 [1996]180 号文和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
[1997]4 号文《关于同意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
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批准,公司于 1997 年 2 月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港币 1.38 元/股发行了 156,695 万 H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为 456,695 万股,每股
面值 1 元。
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民航体函[1997]390 号和民航体函
[1997]393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471 号《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的批复》、证监发字[1997]472 号《关于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发行方案的批复》批准,公
司于 1997 年 10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每股 2.45 元发
行 A 股 30,000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486,69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机场机场大道 66 号
邮政编码:201202
电 话:(021)62686268
图文传真:(021)6268611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291,296,57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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