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
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8月22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50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90元/股
限制性股票会计成本对公司各期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1、2025年8月1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8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5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16:00止),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公示栏及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8月15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8月22日为授予日,向30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90元/股。
6、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8月22日为授予日,向30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90元/股,本次授予的具体激励对象名单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为: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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