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5 16:51:33 股吧网页版
东睦股份:东睦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6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睦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下 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不包括公司独 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