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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4 17:12:09 股吧网页版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08 月 14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168 号合众大厦 12 层浙江
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3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4,283,6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4.760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伯俞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车磊先生、朱欣先生、程仲鸣先生以
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谢小磊先生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出席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 案 序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号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选举涂飞云先生为 92,944,593 89.1266 是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舒韫、武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东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5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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