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9 15:31:29 股吧网页版
北方稀土:北方稀土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5-03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 50%以上。

●经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0,000 万元到 96,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
将增加 85,500 万元到 91,500 万元,同比增加 1882.54%到 2014.71%。
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8,000 万元到 94,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
相比,将增加 86,500 万元到 92,500 万元,同比增加 5538.33%到
5922.76%。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5-039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0,000 万元到 96,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
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85,500 万元到 91,500 万元,同比增加 1882.54%
到 2014.71%。

2.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8,000 万元到 94,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
相比,将增加 86,500 万元到 92,500 万元,同比增加 5538.33%到
5922.76%。

3.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33,377.9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39.6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60.75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126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5 年上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公司紧抓市场企稳向好的有利条件,积极应对中美贸易冲突等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影响,遵循战略规划,锚定全年生产经营任务目标,攻坚克难、踔厉奋进,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两个稀土基地”建设主力军重任。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深化降本提质增效,科学联动组产排产,加强市场研判预判,加压营销运作,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科研与管理创新,强化绩效考核激励与约束,充分利用稳定的国内大循环市场需求格局和优势,在生产经营管理各方面统筹施策、协同发力,锻长板、强弱项、提质量、促发展,为公司半年度经营业绩实现同比大幅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支撑,以高质量发展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5-039

新成效持续引领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生产营销方面,公司强化生产体系管理,推动所属冶炼分离企业产线联动及工艺升级,进一步提升产线运行效率,持续优化原料和产品结构,满足特殊化、定制化、特色化等高附加值产品市场需求。深化横纵向对标提升,冶炼分离及稀土金属加工成本进一步降低。全力保障原料产品供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化营销模式创新,强化营销运作,冶炼分离、稀土金属、稀土功能材料、永磁电机等主要产品产销量同比实现不同幅度增长。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全面巩固规模优势,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新一代稀土绿色采选冶稀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一期进入产线联动调试收尾阶段,二期工艺设计等有序推进;产业链并购重组、合资合作等延链补链强链资本运作项目蹄疾步稳高效推进。研发创新方面,持续锻造科研长板,科技创新成果丰硕,制定科技创新改革方案,围绕优化科研管理体系等重点领域明确 6 个改革方向,提出 23 项改革任务;加强产业转化中心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