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 2025-052 号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22 穗发 01、22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向全体
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应到会董事 7 名,实际到会董事 7 名,监事会列席本次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应到会董 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 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政策规 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8家属下子企业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32,799.67万元,计入2025年上半年当期损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 度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有利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即将届满,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第三个限售期,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计17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115,017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0%。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四、《关于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且退休时超过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六个月、1名激励对象因担任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上述8人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条件;另有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拟对上述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30%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一)公司按 3.00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
441,887 股,并按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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