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4 17:20:05 股吧网页版
开创国际:开创国际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两份《船舶设计建造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600097 证券简称:开创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5-017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两份《船舶设计建造合同》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创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与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两份《船舶设计建造合同》,本次船舶建造价格为 18,375 万元/船。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概述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创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更新建造两艘金枪鱼围网渔船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创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远洋”)更新建造两艘金枪鱼围网渔船,用于替换已于 2020 年完成拆解的金汇 7 号以及尚在服役但整体船况不佳的金汇 6 号。

开创远洋根据董事会的授权,选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为本次金枪鱼围网船建造项目的招标代理公司,并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中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尾造船公司”)为本次船舶建造项目的中标单位。

2025 年 7 月 24 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开创远洋与马尾造船公司签订两份《船舶设计建造合同》。本次船舶建造价格为 18,375 万元/船。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如堂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1915.5251 万元

主营业务:船舶及船用配套设备、金属结构、电动机、石油钻采专用设备的制造;船舶修理;对外贸易;金属制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百货、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船舶技术咨询;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公路旅客运输;钢结构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三、 合同选择权相关情况

开创远洋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中马尾造船公司为中标单位,并拟定与其签订两份《船舶设计建造合同》。本次船舶建造价格为 18,375 万元/船,其中 1 艘渔船建造合同即时生效,另 1 艘渔船建造合同暂不生效,开创远洋有权在合同签署后 80 个工作日作出选择。若选择生效,则双方开始履行合同。若选择不生效,则该合同自始无效,马尾造船公司无权就该合同向开创远洋主张任何权利。

四、 两份《船舶设计建造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开创远洋拟与马尾造船公司签订的两份合同,除船舶交船日期不同,其他内容均相同。

(一) 合同主体

甲方:上海开创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二)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1、 合同价格

本次船舶建造价格为 18,375 万元/船,该价格已包含乙方设计、建造并交付本船所发生的一切成本和费用,同时还包含乙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缴纳其履行本合同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2、 支付条件和金额

第一期:当甲乙双方签订的《船舶建造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当在收到由乙方银行开具的金额等于合同价格百分之二十(20%)的预付款保函和 2%的履约保证金(或乙方提交 2%的银行履约保函)后的十四(14)天内向乙方支付第一期造船预付款,计人民币叁仟陆佰柒拾伍万元整(RMB36,750,000.00);

第二期:当船舶建造完成第一个分段并由甲方委派的现场监造人员开具书面确认,以及由乙方银行开具的金额等于合同价格百分之二十(20%)的预付款保函后的十四(14)天内向乙方支付,计人民币叁仟陆佰柒拾伍万元整(RMB36,750,000.00);
第三期:当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由甲方委派的现场监造人员签名的本船主船体大合拢完成证明及由乙方银行开具的金额等于合同价格百分之二十(20%)的预付款保函后的十四(14)天内向乙方支付,计人民币叁仟陆佰柒拾伍万元整(RMB36,750,000.00);

第四期:当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由甲方委派的现场监造人员签名的本船下水证明及由乙方银行开具的金额等于合同价格百分之二十(20%)的预付款保函后的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