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则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照最新规则,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章程。 本章程。
第二条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第二条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 司”或者“本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
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公司经哈尔滨市股份制协调领导小组 限公司。
办公室哈股领办字[1993]42 号《关于同意 公司经哈尔滨市股份制协调领导小组
组建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办公室哈股领办字[1993]42 号《关于同意组批复》批准,以定向募集的方式设立;在哈 建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注册登 复》批准,以定向募集的方式设立;在哈尔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
912301991280348834。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2301991280348834。
新增条款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
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
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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