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前期情况概述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商业)受让红惠(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惠科技)持有的红惠医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同仁堂宏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惠医药)51%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0,463.7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同仁堂商业与红惠科技、北京道培宏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红惠医药、王德生及王爱晓(以下简称交易各方)共同签署了《关于红惠医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签署对外投资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由于触发《股权转让协议》交割审计条款以及红惠医药公司业绩分析中对利润波动的影响因素,各方同意中止执行《股权转让协议》并延期交割,各方重新对股权交易进行进一步谈判后再确定交割日,已经支付的对价款作为意向金,对于已经进行的管理交接,各方根据重新谈判的结果重新商定。根据董事会决议,交易各方签署了《关于红惠医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
007)。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经友好协商,交易各方就《补充协议》的后续执行事宜达成一致并共同签署了《关于红惠医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之执行约定》(以下简称《执行约定》),内容如下:
(一) 红惠医药承诺办理公司名称更名手续,确保自 2025 年 7 月 31 日后
公司名称中不再使用“同仁堂”字样。原以“北京同仁堂宏德医药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由企业名称变更后的红惠医药履行。
(二) 红惠科技应在《执行约定》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同仁堂商业已经支付的 5,231.86 万元意向金按原支付路径退还至同仁堂商业。
(三) 各方同意,按照国有产权登记相关制度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将同仁堂商业将已受让的红惠医药 51%股权转回原股东红惠科技。
(四) 本约定作为对《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履行,与《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约定未尽事宜,仍按《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三、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执行约定》系双方对《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具体执行予以确认,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共同利益。公司将根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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