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晚,金花股份(600080)发布公告称,6月25日,公司向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西安经侦已经受理,并于7月2日收到西安经侦出具的《受案回执》,已正式受理原实际控制人吴一坚涉嫌背信损害公司利益案。
公告显示,此次报案与公司集体诉讼案件有关。截至目前,因公司虚假陈述,涉及的投资者诉讼案件共590起,合计赔付金额4398.2万元。上述涉及虚假陈述的诉讼及赔付现已全部结束。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68亿元
公司表示,为最大限度挽回公司经济损失,公司追究原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吴一坚法律责任。
公告显示,原实际控制人吴一坚及控股股东金花投资通过与其他第三方及其他关联方与金花股份签订合同的方式,将上市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实质构成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68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0年8月,陕西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陕西证监局认为,金花股份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吴一坚是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组织决策者、主要实施者,涉案交易均由其签字决策并安排付款执行,在知悉上述事项的情况下未勤勉尽责、推动公司及时披露,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金花股份及时任董事长吴一坚、时任总经理、财务总监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68万元罚款。
此外,因受此违规资金占用等事项影响,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2020年6月2日,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金花”。


图片来源:公司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在此背景下,中小投资者以公司应承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分别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目前,公司涉及的投资者诉讼案件共590起,合计赔付金额4398.2万元,上述涉及此事的诉讼及赔付现已全部结束。
现任董事长被证监会立案
2022年,邢雅江、邢博越父子先后通过司法拍卖、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取得金花股份控制权。目前,邢雅江是金花股份董事长、西部投资集团董事长,邢博越为金花股份实际控制人。
金花股份实控人变更后,也因关联方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处罚。
2024年11月30日,陕西监管局向公司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告显示,公司存在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及时披露关联方期间资金占用情形等违规、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间接用于股票交易等违规行为。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金花股份通过预付款形式将5200万元转至“董事长实控企业”,构成典型关联方资金占用。
更荒诞的是,公司竟挪用募资炒股,最终需向自然人借款3000万元填补窟窿。基于上述违规事实,陕西证监局决定对金花股份及其董事长邢雅江、财务总监韩卓军等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上交所也于2025年1月向金花股份下发关于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因多项违规行为,上交所决定对金花股份及董事长邢雅江、时任总经理兼代财务总监韩卓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孙明予以通报批评。
5月23日晚,金花股份公告称,公司董事长邢雅江于5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公司表示,此次立案调查仅针对邢雅江个人。这已不是邢雅江第一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2024年12月21日,金花股份曾公告称,公司董事长邢雅江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遭立案的原因同样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金花股份2024年年报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机构对公司部分交易商业合理性存在质疑。此事也引发上交所关注,并下发年报监管问询函。
7月2日,公司回复上交所年报监管问询函,对多笔交易进行解释。
但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多笔采购合同存在未履行招投标程序、付款审批手续不完善、采购合同中的采购量远超公司需求、部分交易合同条款不符合行业惯例等问题,商业合理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金花股份募投项目也一拖再拖。“新厂区搬迁扩建项目”投入进度严重滞后。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底投入使用,但至今仍未完成。6月27日,公司公告称,募投项目再度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表示,“新厂区搬迁扩建项目”所涉建筑建设工程及安装工程均已完工,但整体尚未交付,目前正处于施工单位自查整改和管网调试阶段。
Wind数据显示,截至7月3日收盘,金花股份股价报7.28元/股,最新市值为2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