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之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 2025 年 5 月 27 日下发《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66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现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落实,具体回复如下:
一、《问询函》问题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说明显示,前期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6.28 亿元,其中 4.8 亿元用于“新厂区搬迁扩建项目”,截至 2024 年年末,“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累计投入 3.69 亿元,公
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签订协议,由陕西弘源振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陕西弘源)承接公司制药厂搬迁扩建项目公共区域装修及零星工程、外立面改造
提升等,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18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
该工程款扣除实际工程完成量金额后,余款已全部收回,募集资金使用及工程预算管理存在问题。请公司:(1)补充披露公司与陕西弘源签署的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具体施工内容、工程量清单及验收标准、合同支付节点安排等具体约定,并提供公司历史项目预付款支付情况,说明预先支付大额工程款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变相资金占用情形;(2)以表格形式列示募投项目最新资金使用明细,包括项目名称、支付金额,以及募投项目近两年前十大供应商的名称、支付金额、采购内容、结算方式、合同签订时间等,说明供应商选择是否履行招投标程序;(3)补充说明供应商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方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请年审会计师及保荐机构就上述发表意见。
二、保荐机构回复
(一)补充披露公司与陕西弘源签署的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具体施工内容、工程量清单及验收标准、合同支付节点安排等具体约定,并提供公司历史项目预付款支付情况,说明预先支付大额工程款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变相资金占用情形
1、公司与陕西弘源签署的合同主要内容
(1)具体施工内容
公司“新厂区搬迁扩建项目”车间公区装修业务前期经招标,确定由陕西杰
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收到陕西杰铸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通知,其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经陕西杰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推荐和公司评估,在确保不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前提下,公司于 2024 年11 月 25 日与陕西杰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陕西弘源振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丙方)签订《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搬迁扩建项目车间公共区域装修及零星工程施工补充协议》(以下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陕西弘源振业实业有限公司承担《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搬迁扩建项目车间公共区域装修及零星工程合同》中陕西杰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义务、权利、责任,并承接外立面改造提升、室外管网改造、景观绿化提升及土石方外运等,结合项目现场零星工程施工情况及该部分工程总价暂定为 2300 万元,工程结算最终价格以发包人审核确认为准。
(2)工程量清单及验收标准
合同约定的工程清单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造价(元)
1 中试车间-装饰工程 5,500,000.00
2 综合制剂-装饰工程 1,200,000.00
3 围墙工程 200,000.00
4 办公楼北立面真石漆 80,000.00
5 各单体楼石材台阶及坡道、铝单板雨篷、不锈钢护栏、水暖井 900,000.00
墙面顶面
6 屋面设备基础及空调机组基础 850,000.00
7 中试车间及综合提取车间真石漆、仓库轻质隔墙及玻镁板 4,500,000.00
8 露天花园、21 亩停车场及草坪、室外充电桩、渣土外运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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