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40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星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刘晓光先生、江国林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激励对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刘晓光先生、江国林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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