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1 15:31:35 股吧网页版
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2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9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凤凰光学(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公司”)
(投资标的名称为暂定名,具体名称以主管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85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6000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履行境内对境外投资的审批或备
案手续,以及越南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或登记程序,能否顺
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的建设周期及规模等可能根
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且因境外国家及地
区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性,对外投资过
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经营及管理风险,因此投资事项进展及效果能否达到
预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海外客户供应链多元化的要求,实现现有产业链的延伸和扩展,公司根据整体战略规划,拟以自有资金在越南设立全资子公司凤凰光学(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公司”),
并由越南公司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主要从事光电产品的制造和组装。

本次投资款总额 850 万美元(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越南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主要用于厂房装修、设备采购、铺底流动资金等相关投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为确保投资建设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合法授权人员办理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租赁及设备购置、投资登记备案、相关合同及协议的签订等相关一切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境内对境外投资的审批或备案手续,以及越南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或登记程序。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中文名称: 凤凰光学(越南)有限公司

2、投资标的英文名称:Phenix Optics (Vietnam) Co., Ltd.

3、注册资本:850 万美元

4、设立地址:越南义安省荣市(具体以实际注册的租赁地址为准)

5、出资方式及持股比例:公司拟以现金投入 850 万美元,持有标的公司 100%
的股份

6、主营业务:光电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以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7、项目建设期:预计 2026 年建成投产

以上信息最终以相关部门备案及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越南子公司,符合公司自身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是现有产业链延伸和扩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提高公司海外业务拓展能力及服务水平,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及提升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现金流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对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境内对境外投资的审批或备案手续,以及越南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或登记程序,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建设计划、建设周期及规模等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且因境外国家及地区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性,对外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经营及管理风险,因此投资事项进展及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进一步了解越南的法律体系、行业政策等,加强项目的投后管理工作,在促进业务开拓的同时审慎经营,积极防范、应对及控制上述风险,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