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 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2025-042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 5,537.87 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新项目,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导致新业务开展不顺利,造成公司投资损失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国家产业、税收以及电价政策变化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光伏发电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前景广阔,不仅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还能显著减少碳排放。2025年 5 月 2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 号),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更好地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该《通知》明确“绿电直连”为新能源不经公共电网、通过专线向单一用户供电的模式,这一设计彻底打破“电源-电网-用户”的传统分工,让新能源发电企业直接嵌入用户侧能耗系统,实现“点对点”物理溯源供电。为充分利用国家政策,降低工业用电成本,公司拟利用巢湖本部各单位厂房、仓库等顶部平台,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建设符合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
本)》等政策鼓励方向。光伏绿电的投入产出比高,经济效益可观。根据行业数据显示,目前光伏发电的平均投资回收期大约在 5-6 年,而光伏电站的设计运行寿命为 25 年,长期经济效益显著。公司本部皕盛 2#厂房、PVA 水溶膜厂房、停车场、生产管理中心、PVA 光学薄膜厂房、可再分散性胶粉项目仓库及动力中心等建筑,可充分利用布置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直流侧 18.56MWp(兆瓦峰值)、交流侧 15.8MW,自行投资建设可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 项 目 已 在 巢 湖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员 会 备 案 ( 备 案 号 :
2506-340181-04-01-551932)。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10%(含 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 1 款所规定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范围。
(三)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皖维高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公司科技创新与规划发展部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总投资为 5,537.87 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本项目主要利用企业屋面及停车场等闲置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全部自发自用。项目总装机容量为直流侧18.56MWp、交流侧 15.8MW,实际安装容量以设计单位最终设计为准。电站设计运行寿命为 25 年。项目共分四块区域建设,对应的交流侧容量分别为:区域一:汽车玻璃项目厂房,11.7MW;区域二:皕盛公司 2#厂房、公司停车场、生产管理中心、水溶膜项目厂房,2.38MW;区域三:2000 万平米 PVA 光学膜项目厂房,1MW;区域四:花山公司胶粉仓库及动力中心,0.72MW。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 15,839.47 吨。
3、项目建设期:12 个月。
4、项目综合评价:本项目技术成熟,投资回收期较短,总体风险较小,具备较高可行性和推进价值。项目建成后,有助于树立企业绿色标杆形象,带动行业清洁能源转型,叠加碳减排收益与政策补贴,经济效益显著。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项目符合国家“双碳”战略与能源转型政策,有利于改善公司用电能源结构,降低用电成本,彰显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决心,促进地方低碳经济发展,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有着积极推动作用。本项目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建成后将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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