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7-02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安信 公告编号:2016-047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披露“13安信债”票面利率不调整
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公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3年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3年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发行的2013年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3安信债”)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5.15%,且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安信证券有权决定是否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
现根据实际情况及当期市场环境,安信证券决定不上调“13安信债”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即“13安信债”存续期后2年(2016年8月19日至2018年8月18日)的票面利率仍维持5.15%不变。
安信证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13安信债”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在“13安信债”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13安信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安信证券。“13安信债”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安信证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调整“13安信债”票面利率的公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3安信债”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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