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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4 18:28:04 股吧网页版
厦门象屿:厦门象屿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80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 象屿 Y3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予日:2025年9月4日

授予数量:17,199.20万股

授予价格:2.71元/股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9月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28名激励对象授予17,199.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1元/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草案、批复、人员公示等事项均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具体情况可见本公告附件。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符合前述授予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及《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4 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9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199.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71
元/股。

(四)本次激励计划情况

1、授予日:2025 年 9 月 4 日;

2、授予数量:17,199.20 万股;

3、授予人数:928 人;

4、授予价格:2.71 元/股;

5、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拟授予额度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吴捷 董事长 120.00 0.70% 0.04%

齐卫东 副董事长、总经理 120.00 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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