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78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 象屿 Y3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于 2025 年 9 月 1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4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9 月 4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199.20 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 2.71 元/股。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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