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路桥)《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294 名,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927,16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4%。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
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路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路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路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2 月 8 日期间,在公司网站及相关
场所公示了依据《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达到 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首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对前述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公司针对《2021 年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了查询,并取得其出具的查询证明。经核查,在《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2021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与《2021 年
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控
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出具的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有关事项的复函(川国资函[2022]32 号),同意蜀道
集团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并予备案。2022 年 3 月 29 日,
蜀道集团出具《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蜀道司发[2022]124 号),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四川路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路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四川路桥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确定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符合《2021 年激励计划》要求的 308 名激励对象授
予 2,99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6 日。2022 年 5 月 27 日,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登记。
8、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路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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