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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5-2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歌华有线:关于“歌华转债”转股事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1-05-20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 2011-015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歌华转债”转股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2、转股代码:190011 转股简称:歌华转股

3、转股价格:15.09 元人民币/股。

4、转股起止日:2011 年 5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

5、转股部分上市交易日:申请转股(T 日),交割确认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1

日,即转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9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25 日公开发行了 1,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6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本公司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

有余额则由承销团包销。

经上交所上证发字[2010]34 号文同意,公司 1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 2010 年 12 月 10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歌华转债”,证券代码

“110011”。

根据有关规定和《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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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自 2011 年 5 月 26 日起可转换成本公司 A 股股份。有关转股事宜公告如下,

特提醒广大可转债持有人注意:

一、歌华转债的发行规模、票面金额、转股起止日

1、发行规模:人民币 160,000 万元;

2、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共 1,600 万张,即 160 万手;

3、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1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

4、票面利率:第一年 0.6%、第二年 0.8%、第三年 1.0%、第四年 1.3%、第

五年 1.6%、第六年 1.9%;

5、转股起止日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11 年 5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止)。

二、转股办法

1、转股申请时间

转债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的转股申请时间提交转股申请,转股期自 2011 年 5

月 26 日(含当日)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含当日)止。转股申请时间是指在转

股期内上交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以下期间除外:

(1)在歌华转债停止交易前的歌华转债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须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2、转股申请的手续以及转股申明事项

转股申请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按报盘方式进行。歌华转债的持有人可以在交

易系统中选择转股,并根据其希望实现转股的歌华转债的面值(1,000 元人民币或

其整数倍),使用“190011”歌华转股的交易代码进行转股报盘。持有人可以将自

己账户内的歌华转债全部或者部分申请转为公司 A 股股票。歌华转债持有人申请

转换成的本公司 A 股股票的数量须是整数股。申请转股后歌华转债所剩面额不足

转换为一股股票的部分,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以现金兑付该部分歌华转债的票面

金额以及利息。

转股申请一经确认不能撤销。若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大于该持有人实际持

有歌华转债能转换的股票数量, 上交所将确认按其最大的可转换股票数量进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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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申请超过部分予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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