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4 16:05:45 股吧网页版
歌华有线:歌华有线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方案的补充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 2025-035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方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不超过 350,000.00 万元(其中中风险产品投资额度不
投资金额

超过 100,000.00 万元)

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专业金融
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
投资种类 险)理财产品,开展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其中:
中风险理财产品主要投向为收益凭证类、混合类、权
益类理财产品等。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信托、证券、基
金等专业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
产品,开展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
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为更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其中中风险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1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为确保投资收益,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专业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产品,开展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其中:中风险理财产品主要投向为收益凭证类、混合类、权益类理财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委托理财期限为自2025年8月29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提高理财规模并增加理财类型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1、近一段时间以来,市场利率进入下行通道,传统银行存款及类存款理财产品的收益持续走低。在此背景下,以原有资金规模完全配置低风险理财产品将导致公司理财收益逐渐缩水。因此,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提高理财规模并增加理财类型,可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助力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2、在行业下行周期,公司需开源节流、多措并举提升效益。通过盘活闲置资金、多元化配置部分收益潜力更优的理财产品,可提升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贡献额外的财务收益,缓解经营压力。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产品。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在投资过程中受政策、市场、信用、流动及操作等风险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理财产品底层资产的识别,注重受托方的甄选,并严格根据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审议和操作流程,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严格遵守审慎原则,选择相对稳健的投资品种,在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

(二)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三)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持续跟踪资金运作情况,通过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委托理财业务。
(五)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