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官网8日披露关于筹建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在监管部门推动加大对科创企业投资力度的背景下,招商银行也成为了继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后,第三家获批筹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
批复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招商银行筹建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批复称,该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工作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指导。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开业申请。
招商银行此前已公告表示,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亿元,为该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系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此举有助于该公司专业化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及股权投资试点业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融资支持,进一步提升该公司综合化经营能力,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据悉,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套支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今年3月5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试点政策。一是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范围扩大至试点城市所在省份。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三是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
谈及扩大AIC试点范围的政策,招商银行行长王良今年在业绩说明会上表示,这是自2017年第一批五大国有银行设立AIC之后第一次扩大试点范围,允许有条件的商业银行申请AIC公司。政策的推出有利于进一步补充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更好地支持科创类企业的股权融资,促进这些企业的发展。此外,这对商业银行来说也非常有意义,能更好地提升商业银行综合化服务的能力,尤其是在股权直投业务、投贷联动业务等方面都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
“我们支持符合条件的全国性商业银行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近日即将陆续批复,今天我们就会批复一家,推动加大对科创企业的投资力度。”今年5月7日,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
在此背景下,今年5月份,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获批筹建,这是首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获批筹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兴业银行公告表示,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为该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有利于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实现对债转股业务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降低企业杠杆率,加大对科创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该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此后,中信银行6月3日公告表示,信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以下简称“信银金投”)获准筹建,信银金投注册资本金拟为人民币100亿元,该行以自有资金出资,持股比例为100%。
公告称,设立信银金投,是该行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支持“科技金融”发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关键举措,有利于该行围绕战略新兴产业、“专精特新”等重点领域,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及股权投资业务,发挥股权投资对科创企业、民营经济支持作用,帮助企业降低杠杆率,进一步推动该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更多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将充分发挥股份制商业银行市场化基因浓、产品创新能力强等优势,促进资金加速向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企业流动,优化融资结构,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对全国性银行而言,通过内部投贷联动,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服务更多科技型企业,长期看将有效改善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获得多元化的收入,减缓净息差收窄的压力,继续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下一步,应开拓思路,积极探索和支持经营管理规范、创新活力较强、科技型企业客户较多的其他中小银行设立投资子公司来开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企业同时提供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董希淼对记者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