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4-11-2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04年11月23日
发 行 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行董事会保证上市公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全体董事承诺
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行董事、监事、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已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行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任何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行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2004年10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本期
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第二节 概览
1、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招行转债
2、 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0036
3、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650万手(6,500万张)
4、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650万手(6,500万张)
5、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100元/张
6、 初始转股价格:9.34元/股
7、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8、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04年11月29日
9、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起止日期:2004年11月29日至2009年11月10日
10、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2、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人:中国工商银行
13、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AAA
14、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信评估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
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4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公告书》而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55号文核准,本行于2004年11月10日公开
发行了6,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0,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4]165号文件同意,本行6,500万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将于2004年11月2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招行转
债”,债券代码“110036”。
本行已于2004年10月2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
时报》上刊登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正文可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及其引用的财务资料距
今不足六个月,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询上述内容。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中文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imited
成立日期:1987年3月31日
法定代表人:秦晓
注册资本:人民币6,848,181,636元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邮编:518040)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
会”)批准的各项商业银行业务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
据贴
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
政府债券;
同业拆借;提供信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