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管等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坚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国昀先生(主任委员及召集人)、徐锡荣先生、孙家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长张坚群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债券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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