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5-3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简称“本次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 年 5 月 28 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和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决定单独或同时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 A股或 H 股各自数量的 10%的股份。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简称“《回购指引》”)关于董事会审议时间和程序的要求。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拟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进行股份回购。
(二)回购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方式:通过上交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时间 10 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按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8.72 元/股测算,
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733.94 万股—11,467.89 万股,约占公司于本公告日已发行总股本的 0.05%—0.0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8.72 元/股(含 8.72 元/股),未超
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宜,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做相应调整。
(七)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8.72 元
/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1,467.89 万股,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股份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390,438,247 1.97% 2,390,438,247 1.9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8,854,799,451 98.03% 118,740,120,552 98.03%
合计 121,245,237,698 100% 121,130,558,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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