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5-077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
内大街 2 号华电大厦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公司董事长刘雷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全体 12 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书君先生、监事马敬安先生及职工监事唐晓平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提名黄克孟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黄克孟先生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原任独立董事李兴春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职责。黄克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黄克孟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批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公司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批准《关于成立重庆区域售电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5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克孟先生简历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克孟先生简历
黄克孟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六年十月,兰州大学法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国际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黄先生现任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首席顾问,兼任第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改制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开发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兼并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外部监事职务。黄先生曾先后任职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京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合伙人、执行主任;并曾兼任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黄先生主要业务方向为投资并购、证券金融、建筑地产、国际商务、知识产权方面非诉讼与各种疑难诉讼(仲裁),包括经济犯罪案件,具备近三十年的法律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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