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1 18:17:54 股吧网页版
中原高速: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HENAN ZHONGYUAN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9 日

目 录

会议议程......3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5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38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9 日 9 点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 股 东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 ,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1、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 100 号
2、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三、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 日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会的现场出席情况。

2、向大会报告会议议案,提请股东审议。

3、主持人请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参会监事推选一名监事与见证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4、工作人员向现场参会股东发放表决票,并由股东进行填票、表决。

5、参会董事签署股东会决议,董事、监事签署会议记录。

6、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临 2025-055)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对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2025 年 9 月 9 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1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表人辞任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