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公司章程》第 117 条规定: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 122 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
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邹继新、刘宝军、高祥明、姚林龙董事提议,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
召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
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邹继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邹继新、关新平、苏敏、李志青、刘宝军、高祥明为战略、风险及 ESG 委员会委员,其中邹继新为委员会主任;
董事会选举苏敏、田雍、陈力、关新平、李志青为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苏敏为委员会主任;
董事会选举关新平、田雍、陈力、高祥明、周学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关新平为委员会主任;
董事会选举陈力、田雍、苏敏、李志青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力为委员会主任。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批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刘宝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查认可。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四)批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吴军先生、王娟女士、彭俊先生、蔡延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武凯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查认可。
本议案中聘任王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查认可。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五)批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王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陶昀女士、盛志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本议案中聘任王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查认可。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六)批准《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和制定<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的议案》
为持续完善董事会制度建设,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并新制定《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4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宝军
1978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党委副书记,正高级工程师。
刘先生具有丰富的钢铁生产、企业管理、低碳冶金管理经验。历任宝钢股份硅钢部取向硅钢后续工程项目组副经理,硅钢部副部长兼硅钢研究所所长、副部长(主持工作)兼取向硅钢后续工程项目组副经理(主持工作)、硅钢部部长兼取向硅钢后续工程项目组经理、硅钢部党委书记、部长、硅钢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制造管理部党委书记、部长、宝钢股份总经理助理(期间先后兼任梅钢(梅山)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梅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梅山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盐城钢铁执行董事、盐城钢铁工程指挥部总指挥,武钢有限执行董事、党委书记)等职务。2022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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