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6-10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 600016 编号: 2015-030
证券简称:民生转债 证券代码: 11002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民生转债” 暂停债券质押式回购新增入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15 年 6 月 10 日,“民生转债”暂停债券质押式回购新增入库。
赎回登记日: 2015 年 6 月 24 日
赎回价格:人民币 100.168 元/张(含当期利息),境内自然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
金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人民币 100.134 元/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代扣税
后赎回价格为人民币 100.151 元/张;对于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持有“民生转债”
的投资者,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赎回价格为人民币 100.168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 2015 年 7 月 1 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 2015 年 6 月 25 日) 起,“民生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民生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73 号文核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公开发行了 20,000 万张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000,000 万元,债券简称“民生转债”,债券代码 110023。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民生转债”自 2013 年 3 月 29 日
起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券申报代码为 105813。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次级条款)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民生转债”全部赎回。本次可转债的提前赎回已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2015 年 6 月 9 日, 本公司正式发布了《关于实施“民生转债”赎
回事宜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经本公司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自 2015 年
6 月 10 日起,“民生转债”暂停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的新增入库申报。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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