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5-03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3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普通股总股数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本行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62.37亿元。2025年半年度,本行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07.79亿元,已支付永续债利息合计人民币15.00亿元,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人民币192.79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本行2025年度中期拟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行普通股总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36元(含税,下同)。以本行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发行股份437.82亿股计算,本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约人民币59.54亿元,占2025年半年度集团口径下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98.80亿元的比例为29.95%。
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总股数确定。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港币向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董事会会议召开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基准汇率折算。
本行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 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会会议的授权
本行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决定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股息总额占集团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30%。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本行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本行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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