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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3 18:55:00 股吧网页版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5-02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
议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文件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高迎欣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5名,现场出席董事 7 名,董事长高迎欣,副董事长王晓永,董事梁鑫杰、林立、宋焕政、刘寒星、张俊潼现场出席会议;电话/视频连线出席董事 7 名,副董事长刘永好,董事史玉柱、宋春风、曲新久、温秋菊、杨志威、程凤朝通过电话/视频连线参加会议;赵鹏董事因个人事项安排请假,未出席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聘任李稳狮先生为本行副行长的决议

根据本行经营管理需要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李稳狮先生为本行副行长,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副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李稳狮先生简历如下:

李稳狮先生,1977 年出生,现任本行北京分行行长。李先生于 2004 年加入本
行,曾任本行太原分行公司银行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能源金融事业部北京二部副总监、呼和浩特分部市场总监,能源金融事业部总裁高级助理,集团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总行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天津分行行长,总行战略客户部总经理兼任地产金融部负责人。加入本行前,李先生曾在山西省贸易促进会国际投资贸易服务中心、北京市大都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工作。李先生于 1998 年获得山西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于 2011 年获得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稳狮先生未持有本行股票;其与本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行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平、独立判断,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同意聘任李稳狮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3 日

附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副行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简称《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简称《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简称《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独立判断,就聘任李稳狮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于聘任李稳狮先生为本行副行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经审核李稳狮先生简历,不存在《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

三、同意聘任李稳狮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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