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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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995)
公告
持续关连交易:委托代管协议
董事会宣布,本集团於2025年7月28日分别订立了以下委托代管协议:
根据委托代管协议一,本公司同意於2025–2026年度为宣泾公司提供宣城至
泾县高速公路一期的委托代管服务;
根据委托代管协议二,本公司同意於2025–2026年度为泾宣公司提供宣城至
泾县高速公路二期的委托代管服务;
根据委托代管协议三,本公司同意於2025–2026年度为合周公司提供合肥至
周口高速公路(颍上至临泉段)的委托代管服务;
根据委托代管协议四,本公司同意自G0321德上高速涡阳北互通以北至标
里镇西北段(连接亳州至蒙城高速公路)开始运营起至2026年,为亳淮公司
提供该路段的委托代管服务;及
根据委托代管协议五,本公司同意於2025–2026年度为涡蒙公司提供亳州市
涡阳县标里镇至G36宁洛高速公路段的委托代管服务。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委托代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应合并计 算,因为该等协议的订约方宣泾公司、泾宣公司、合周公司、亳淮公司及涡蒙 公司互有关连,且该等协议各自的交易性质亦相同。委托代管协议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及202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经合并计算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16,360,848.03元及人民币18,465,079.10元。
由於按年度计算,委托代管协议(经合并计算)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有一项或以上 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均低於5%,故委托代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毋须 取得本公司独立股东的批准,惟须遵守上市规则14A章下有关公告、年度申报及 年度审核的规定。
(1) 委托代管协议一
日期
2025年7月28日
协议方
(1) 宣泾公司;及
(2) 本公司(作为受托方)。
协议事项
根据委托代管协议一,宣泾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全长约40公里之宣城至泾县
高速公路一期的资产养护、收费和稽查管理、服务管理、养护管理、机电和信
息化管理等业务工作委托本公司代管。本公司同意根据委托代管协议一条款接
受宣泾公司委托,全面履行代管责任。
协议期限
双方协议委托代管期间为自通车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费用
根据委托代管协议一,截至2025年及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宣泾公司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委托代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426,769.86元及人民币476,000元,委托代管费用包括:
1) 本公司为履行委托代管工作而承担的管理成本;及
2) 本公司应获得的委托代管收益。
宣泾公司应於每年的十二月一日或之前向本公司支付年度管理经费。
宣泾公司根据委托代管协议一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委托代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902,769.86元。
宣泾公司的各管理路段人工成本、养护专项经费、机电日常维护经费、房屋专项维修费用、日常管理经费、收费管理经费、路产安全经费、标准外费用、生产照明电费、固定资产投资费用(营运新改扩建、养护设施设备、收费、稽查、车辆、中控设备、办公设备)由宣泾公司自行承担,均不包括在委托代管费用中。
本公司在厘定委托代管协议的价格及交易条款时,会先由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代管有关路段所涉及的工作范围及路段的所在地点、长度、使用年期、路段需要管理的设施及项目、国内经济环境及本公司当年的业务策略等,参考本公司所辖路段的营运及管理路段的类似经验及工资标准,对每一份委托代管协议的成本进行预计,结合相关路段项目的预期收益水平,拟定协议下的委托代管费金额。
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内控部门会在签订有关协议前分别审视协议条款及收费标准,并听取有关人员汇报,在此基础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协议项下的交易发表意见,以确保有关交易的价格及条款属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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