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5-048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4 月17 日、2025 年5 月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73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和2025 年6 月21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5,58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2%,成交的最高价为
1.80 元/股、最低价为 1.7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99.92 万
元(不含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不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6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调整,仍为 2.73 元/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具体的回购资金、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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