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0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芳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董事张思远、朱云国、寿淼钧、毛磊、梅乐和、罗春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 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同时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 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监事职务自 然免除,公司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 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及监事履行职 责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止,《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 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 修改情况,公司新制定了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对已有的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进行了修订。本议案下设如下子议案:
2.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5-053);
2.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5-054);
2.03《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55);
2.04《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56);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57);
2.06《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58);
2.07《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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