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80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8《关于修订<防 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以及《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避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
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的
资金。
第三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
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中所称子公司亦仅指纳入公司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
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
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一)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
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
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 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
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
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
式提供资金;
(五) 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 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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