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430564 证券简称:天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7
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规范运作,
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一名自然人出任,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相关资格证书的取
得情况应满足所在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章程中关于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同样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职责与权利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公司信息的对外公布,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
(三) 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筹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
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性;
(五)负责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联系,确保公司依法准备和递交机构所要求的文件和报告,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监管机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问询;
(六)保证公司有完整的组织文件和记录、公司的股东名册妥善设立、以及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记录和文件;
(七)负责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培训;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及时提醒
董事会,并及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
程,切实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八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
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扰时,
有权直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章 聘任与解聘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予以
聘任或解聘。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发布 公告,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备。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秘书符合本细则任职资格的说明;
(二)董事会秘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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