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430564 证券简称:天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程。 本章程。
新增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注册,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36.1255 万股,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第十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也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 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 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 如选择仲裁的,应当向西安仲裁委员会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 申请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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